晨报讯(记者 武新)不满本人的名字被别人注册为牌号,国际盛行乐坛闻名女歌星布兰妮将我国工商总局牌号评审委员会(简称商评委)告到法院。她哀求法院打消商评委准予注册的裁定。昨天,记者得悉,北京市一中院讯断采纳了布兰妮的诉讼哀求。
2001年8月,深圳市万富达商业有限公司向国度工商总局请求注册“布兰妮BRITNEY”牌号。2004年1月28日,该牌号被批准注册,审定利用在钟、表、电子表、闹钟等牌号上。2005年,布兰妮向商评委提出打消万富达公司注册的“布兰妮BRITNEY”。终极,商评委裁定对万富达公司的“布兰妮BRITNEY”牌号予以维持。布兰妮不平,将商评委告到法院,提起行政诉讼。
法院以为,布兰妮提交的证据不敷以证明万富达公司请求注册“布兰妮”牌号时,她的姓名已在中国大众中广为知晓,万富达公司注册的牌号没有侵害布兰妮的姓名权,也不属于我国牌号法关于着名牌号的掩护范畴,因而法院讯断采纳了布兰妮的诉讼哀求。